中新经纬1月30日电 贝因美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和实际控制人谢宏因合同违约遭法院立案。
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贝因美集团”)和实际控制人谢宏相关债权债务涉诉事项。
具体来看,2018年12月,贝因美集团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特定股票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协议约定贝因美集团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融资23328万元,融资条件为贝因美集团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其所持有的4800万股本公司股份。贝因美集团实际控制人谢宏及时任法定代表人袁芳为该事项的保证人,二人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自然人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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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贝因美集团未按约定支付相关本息构成违约,债权人就原协议项下权益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16日立案(案号为〔2023〕浙01执80号),申请被执行人为贝因美集团、谢宏、袁芳。
公告称,目前,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实际控制人谢宏等均未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送的法律文书,详细信息未能了解。控股股东表示正在积极就一揽子债权债务积极依法合规推进处理,力争早日解决。
贝因美表示,本案件的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各项业务仍在有序推进。经向控股股东了解,其与债权人一直保持积极沟通,推动各类债务的妥善处理。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公告显示,上述案件共涉及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质押给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4800万股,占贝因美总股本的4.44%。除前述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还持有公司股份14841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其中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的股份14189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4%。
对此,贝因美表示,鉴于贝因美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质押比例较高,贝因美集团也正在推进相关资产盘活变现工作,努力回笼资金,以期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确保其控股股东地位不受影响。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和谢宏于2023年1月16日新增一则执行信息,执行标的316052381,执行法院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即为上述公告中提及的(2023)浙01执80号。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此外,中新经纬注意到,贝因美此前于1月12日晚披露多则公告表示,2023年拟将自有土地、房屋、建筑物以及子公司所持土地、厂房、建筑物、在建工程以及机器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所有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0.43亿元,占总资产约25.63%,占归母净资产约58.2%。同时,还将向银行申请借款、承兑汇票等总计不超过26.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开资料显示,贝因美由谢宏于1992年创立,早期主要产品以婴儿米粉和磨牙饼为主,2001年贝因美奶粉正式进入市场。据公司官网资料,目前贝因美业务涵盖婴幼儿食品、亲子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涉及亲子服务、亲子健康、亲子教育等领域。
二级市场上,截至30日午间收盘,贝因美报4.96元/股,涨幅1.02%。(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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